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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(含县)党委组织部门和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,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;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。我 .......详情请看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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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协助做好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转接工作的函
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穗人[1999]73号)
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事部关于印发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的通知(人发[1996]118号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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